当前页面:首页 > 网上办事
当前位置:首页 > 网上办事 > 办事程序
  字号:

如何办理《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1、外来已婚育龄妇女根据孕检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婚育证明》、近期照片到现居住地指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医疗保健服务机构进行避孕节育情况检查。

  2、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医疗保健服务机构根据检查结果,出具全国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版权所有: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技术支持:中国南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