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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流出人员《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程序
[发布日期: 2009-11-11 ]  本文已被浏览过 3422

  1、申领者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2、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对于材料齐全的,应当及时予以办理《婚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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