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机关各处室:
根据南京市科学发展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编制2010年南京市科学发展奋斗目标的通知》(宁科考办﹝2009﹞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委的实际情况,为做好南京市2010年科学发展奋斗目标(人口计生部分)的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工作的要求
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 注重改善民生。要充分认识人口计生工作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正视困难,积极应对,努力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要在认真总结今年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基础上,遵循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内容明确、自加压力、追求实效的原则,准确分析明年的发展形势,把握工作重点。要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特别是涉及到区县的分解目标,要充分征求有关区县的意见。
二、编制工作的依据
要围绕南京市科学发展考评目标体系和南京市“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紧密联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创建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活动的意见》和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建立和完善工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有关精神,根据加快发展、全面发展和长远发展的有关要求,突出中心,科学设置年度工作奋斗目标。
三、编制工作的程序
要围绕目标编制,开展调查研究,重点研究明年工作思路,在此基础上,形成符合实际的具体目标内容。在目标编制过程中,要加强沟通与衔接,将各条口目标任务与区县发展要求进行有效对接,与省人口计生委对应条口明年的工作任务相对接。
四、工作目标上报的要求
主要以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关系全局的重点工作、重大功能性项目以及为民办实事等四类目标为重点。要求少而精,抓住关键性的指标,日常工作目标原则上不列入。具体目标编制格式见附件一。同时,要做好部分需要区县共同承担的指标、工作、项目以及办实事项目的分解落实工作。
委机关各处室要按照通知要求,抓紧开展2010年目标编制工作,并于10月12日上午前将部门绩效考核目标表(见附件一)、重点目标区县分解表(自制)报委办公室。
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