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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 求真务实 进一步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发布日期: 2005-01-14 ]  本文已被浏览过 1024

以人为本 求真务实
进一步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陈 礼 勤
(2004年12月28日)

  今天的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主要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人口计生委有关宣传教育工作的文件精神(即国家人口计生委〔2004〕16号文件和省人口计生委〔2004〕34号文件),着重研究布置明年的工作任务,希望各区县认真领会这次会议的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好明年的工作计划,创造性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2005年,是全面实现全市“十五”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奋斗目标的最后决战之年,任务艰巨而繁重。全市的宣传教育工作必须开创新局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为此,我强调几点意见。

  一、要进一步认识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

  在国家和省人口计生委的有关文件和有关领导的讲话中,都反复强调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基本国策和有关政策法规的“中心环节”,强调要把宣传教育“放在首位”。可以说把宣传教育作为“中心环节”、“放在首位”,是我国实行计划生育三十多年来的一个宝贵经验。今天,我们结合南京的实际,再一次强调重视和运用这一宝贵经验,更具有它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一,是进一步稳定全市低生育水平的需要。在进入稳定低生育水平、完善市场经济制度和转变政府职能的时期,行政强制手段的作用被弱化了。为了解决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推进人口与计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要与时俱进,更加重视和强化宣传教育工作。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行政强制手段主要是解决少部分人违法生育的具体行为,是治标的有效办法。而稳定低生育水平时期,要着重解决的是人们脑子里存在的决定生育行为的思想观念问题,对这样一个避免生育率反弹的深层次问题,必须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这是一个重要的治本之策。

  第二,是新型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建设的需要。2000年3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中,提出了到2010年末要“初步形成新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这是一个十分艰巨的任务,是对中国两千多年来传统生育文化的挑战和扬弃,是一场深刻的破旧立新的思想革命。因此,有必要突出宣传教育的地位和作用,对宣传教育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第三,是力争“十五”时期“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需要。省委宣传部和省人口计生委〔2002〕18号文件明确提出:“2005年要认真总结‘十五’期间‘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情况,层层开展评选表彰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省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水平”。我们的宣传教育工作必须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以及“关爱女孩行动”为重点、为载体,要加大力度,在阶段性的工作中,争取走在全省前列。

  第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基层基础建设的需要。长期以来,市计生委党组对宣传教育工作给予了充分重视,全市上下特别是各区县在宣传教育方面,进行了不少的投入,做了大量地工作,付出了辛勤的汗水,促进了计生事业的发展。但是,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如个别地方对宣传教育工作重视还不够,思路不开阔,队伍的力量配备较弱,基层缺少必要的设备和条件,投入较少,必要的宣传品也较少,今年的行风评议活动中,基层和群众都已有反映。还如,有的同志对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作用仍然存在模糊认识,认为宣传教育是“虚的、空的,没有用”;是“软任务、软指标、软措施,能对付过去就行了”等等。这些错误认识,不仅一般干部中有,领导干部中也有,而且还有继续扩大的苗头。以上现象必须引起各级计生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重视,认真进行教育,切实予以纠正。

  二、要进一步明确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关于指导思想

  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理论性、政策性、社会性、群众性、实践性都很强的工作,要想卓有成效,首先必须把中央的有关指示精神与南京的实际相结合,进一步明确今后的指导思想。南京近一个阶段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思想应当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精神,以及国家人口计生委下发的〔2004〕16号文件和省人口计生委下发的〔2004〕34号文件精神,做到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增加科技含量,提升文化品味,实施生育文化战略,努力建设新型婚育文明。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宣传教育工作的新模式;坚持融入、渗透、整合的原则,不仅要整合利用内部资源,还要整合利用外部资源,为我所用;坚持重心下移的原则,在建设社区(村)和依托社区(村)上下功夫,在面向家庭、服务群众上抓落实;坚持虚实结合的原则,既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又要关心宣传教育对象在生产、生活、生育中的实际困难和利益。努力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关于目标任务

  南京是中国东部地区的一个特大城市和省会城市,如果不能率先“初步形成新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是没有任何理由的。因此,我们提出:再用3年时间的努力,即到2007年,全市13个区县都要“初步形成新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的工作目标,即初步形成“新型婚育文明”城市,成为市委、市政府文化南京战略和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到:宣传教育工作思路和方法的转变,政策法规、奖励扶助制度的宣传和落实到位,利益导向机制的基本形成,新知识、新观念、新道德、新习俗、新风尚、新文化、新艺术的普及等,这是一个大宣传的概念。各区县一定要高度关注这一目标任务,在制定2005年的宣教工作计划中,要提出上述目标的3年分步实现框架规划,工作基础和条件相对好一些的区县,可以提出两年分步实现的框架规划。要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市计生委要加强业务指导;要尽快提出相应的工作标准供区县参考;要在今后的年度工作考评内容中有明显体现。

  三、要进一步理清“大联合、大宣传、出精品”的工作思路

  “大联合、大宣传、出精品”,是国家人口计生委对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一个总的工作思路,目的是进一步形成宣传教育的强势氛围,进一步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这对南京实施生育文化战略,建设新型婚育文明,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每一个区县和街、镇,一定要将其转化为一系列具体贯彻落实的行动,通过不断地努力,力求结出丰硕的成果。

  (一)要认真落实“大联合”

  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仅仅靠计生部门宣传处(科)室的力量,或者仅仅靠整个计生系统的力量,都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必须学会融入、渗透和整合利用社会各方面力量的本领,更好地组织开展“以我为主”的宣传教育活动。要象国家人口计生委潘贵玉副主任要求的那样,善于把自己的旗帜插到别人的旗杆上。

  1、要抓好计生系统内部的联动。要将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到所有人口与计划生育相关工作之中,实行计生系统内部处(科)室联动和计生系统内的上下联动,充分运用宣传教育这个窗口,共同宣传南京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经验、新成果,让社会和广大群众了解计生、支持计生,主动参与计生工作。

  2、要抓好与外部门、外系统的联合。一要争取政府的支持和协调,促使部门之间的宣传教育资源联合和整合。二要认真研究相关部门(不仅仅是新闻宣传等部门)新出台的政策法规,结合我们的实际,找出可以联合行动的具体事情、具体活动内容,再主动上门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以文件的形式定下来,共同抓好落实。三要进一步引导和促进社区宣传教育资源的整合,把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到村(居)民自治之中。

  3、要抓好与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联合。要积极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的作用,动员群众的力量自我宣传、自我教育。要把计划生育工作的行政管理机制与市场经济的利益竞争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利用市场的力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张维庆主任在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座谈会上就明确指出:“我认为,我们必须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文化产业,走联合开发之路”;“和企业的联合,我们利用企业的人才、资金和技术,企业利用我们的网络和队伍,形成互利互惠,联合开发的格局”。我们南京计生宣传部门的同志一定要更新观念,为发展文化产业,做好牵线搭桥和组织协调工作,这项工作做好了,就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事业的发展开创了一条新路,一条兴旺发达之路。

  (二)要认真落实“大宣传”

  “大联合”的目的是为了“大宣传”。所谓“大宣传”,就是要把人口与计生工作融入到改革开放、市场经济、依法治国的大背景、大格局中,作为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探索宣传教育工作更好、更有效的新途径。2005年,要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即:突出宣传教育的中心任务,完善宣传教育的框架体系,拓展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对象,继续改进宣传教育的方式和方法。

  突出宣传教育的中心任务:

  就是围绕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的中心工作开展宣传教育,促进稳定低生育水平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人们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需求的满足,促进奖励扶助政策的落实,促进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维护等。2005年,要特别重视抓好宣传教育工作的三件大事:1、大力开展落实“奖励扶助”政策的宣传。一是制定好宣传计划,根据奖励扶助政策实施的不同阶段,开展宣传教育;二是加大新闻媒体的宣传力度和进村入户的宣传力度,使奖励扶助政策家喻户晓,使“计划生育好,政府帮养老”的口号深入人心;三是举办好奖励扶助政策兑现的首发仪式,营造计划生育光荣的社会氛围。同时,还要积极宣传各级关爱计生困难家庭的各项优惠政策、补贴政策和减免政策等,大力促进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保障机制形成。2、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各区县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开展具有鲜明主题、鲜明特色的活动,做到一街一品,生动活泼。明年第四季度,市计生委将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召开大会,对“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进行总结表彰,表彰一批先进集体与个人,提出进一步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意见。3、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今年8月份,市里以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名义,专门下发了《南京市关爱女孩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区县特别是在农村要进一步抓好贯彻落实,要使生育女孩的家庭感到关爱,为女孩的成长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完善宣传教育的框架体系:

  就是完善理论宣传、新闻宣传、社会宣传和群众宣传的框架体系。在理论宣传中,一是要十分重视推动党委中心组对中央精神和有关理论的学习,区县每年要有一次以上,宣传领导、争取领导;二是要继续把人口理论宣传纳入大、中学校和各级党校、人口学校的教学之中,不断摸索和推广新经验。在新闻宣传中,要强调进一步办好“三栏一网”(即切实办好党报、电台、电视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专题栏目,切实办好互联网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网页),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和因特网等现代化手段开展新闻宣传,强化正确的舆论导向和科学知识传播。这项工作要明确责任到人,加强检查督促,并通过简报通报情况,要有奖励措施,调动积极性。在社会宣传中,要继续积极协调社会新闻媒体、相关部门和团体,利用元旦、春节、“5.29”、“7.11”、“9.25”等纪念日和“10.28”、“三下乡”等活动,大力营造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社会环境;要进一步按照温馨、美观、大方、有科技含量、有文化艺术品味和经济实用的要求,制作宣传广告牌或雕塑艺术品等,改善和规范宣传环境,特别是到明年“十运会”之前,市和有关区县要在进入南京的交通要道上,按照这一要求建好计划生育的宣传广告牌。在群众宣传中,要进一步下功夫动员群众、组织群众,运用多种形式进行自我宣传、自我教育。在整个宣传教育的框架体系中,开展好群众宣传的难度相对要大一些,但真正把群众的积极性激发出来也就不难了,关键要创新宣传工作的方法。

  拓展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对象:

  一是拓展宣传教育内容。各区县要在坚持常规宣传教育的基础上,根据实际,继续有重点地拓展宣传教育内容,如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奖励扶助制度、生殖健康知识、预防性病和艾滋病知识、生产知识与就业技术、妇女儿童权利维护、提高家庭生活质量、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等内容。

  二是拓展宣传服务的对象。由侧重于已婚育龄妇女,向全体人群拓展和延伸。同时,要进一步重视青少年、流动人口和男性等特定对象的宣传服务。

  继续改进宣传教育的方式和方法:

  一是继续改进宣传教育的方式。要由单向的说教式和灌输式宣传向多向的互动式和参与式转变;由突击性和一般性宣传向经常性和有针对性转变。做到集中宣传与面对面的个别咨询有机结合,传统的宣传方式与现代的宣传方式有机结合。

  二是继续改进群众参与的形式。在本地区,群众最能广泛参与、最乐意接受的是什么形式,就重点使用什么形式。如文化活动、文艺活动、座谈活动、演讲活动、竞赛活动、咨询活动和评比活动等,要努力增强多样性和趣味性,重在吸引群众广泛参与。

  三是继续改进学校、党校和基层人口学校的教学工作。要加大在大学、中学开展青春期教育的工作力度,把保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作为宣传教育的重要职责,积极总结和推广这方面的经验;要以市委党校为龙头、以区县委党校为基础,加强各级干部的人口理论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教育,2005年要认真组织一次人口理论教学观摩活动;基层人口学校的教学活动要基本正常化,要增强针对性,实行分类教学,教学形式和内容要多样化,要有吸引力,努力满足不同人群的不同需求。

  四是继续改进宣传品制作和发放工作。市、区县每年用于印发宣传品的费用少说也有几十万。今后,要做到使宣传品更加贴近老百姓的需求,在老百姓家里能长时间保留,随时可看,长时间发挥效力,成为留在老百姓家中的“宣传员”。可以考虑从明年开始,为每户家庭送一个“婚育文明宣传袋”和相关的计划生育知识折页等宣传品,最好是编印小册子,把有关日常需要的生活知识、办事指南等,有选择性的编印到宣传袋和小册子里去,让老百姓拿到手后舍不得丢掉,长时间保存,可与企业合作做此项工作,争取用2-3年时间落实到位。2005年,各区县还要在街道和镇再补配齐一批声像宣传品(原配备的有些已坏损或丢失);为每个村(社委会)补配齐计划生育宣传品传阅袋(或柜),补配齐一套生殖健康文图声像宣传品,补配齐电化教学的音像设备。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推广网络化宣传教育。

  五是继续改进考核评估方法。要把基层特别是社区(村)的宣传教育能力建设、群众对现行生育政策法规和生殖健康知识的知晓率、群众的参与程度和满意程度等,放到考核评估的重要位置上。

  (三)要认真落实“出精品”

  所谓“出精品”,不仅仅是指某件宣传品等精神产品,而是包括宣传教育服务的态度、规范和设施等方面,是一个综合性的要求。好的“盆景”也属于“精品”,但“精品”不等同于“盆景”,好比一篇文章,“盆景”只是一篇好文章的开头,而“精品”是整个的一篇好文章。强调“出精品”,是要求我们必须用一流的态度、一流的标准、一流的服务做好每一项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对宣传教育工作的满意程度。2005年,我们要在以下方面力求“出精品”:

  1、在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上要力求出精品。市计生委要求各区县开展“社区(村)/家庭新型婚育文明建设工程”,将下发一个指导性的意见(现已提出了一个征求意见稿)。这项工程的工作重点是在社区、村和家庭,关键在抓好“建设”。狠抓“建设”的目的和任务是:在村(居)委会完善“六有”,在家庭真正落实“四个得到”。村(居)委会完善的“六有”是:①有宣传教育工作的具体责任人;②有宣传教育的设施和宣传品;③有简便、实用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和制度;④有宣传教育活动;⑤有宣传教育广告牌和宣传栏;⑥有必要的经费保障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在家庭真正落实的“四个得到”是:①得到相关政策法规和新型婚育观念、生育文化的宣传,这是在计划生育方面实行村(居)民自治的一个重要基础;②得到计划生育的权益维护,如计划生育的奖励优惠政策和免费技术服务的获得权等得到维护;③得到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自我保护能力;④得到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困难帮助,体现党和政府对实行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关心和温暖。总之,建设的目的是使社区(村)的宣传教育工作能力得到加强和提高,让老百姓受益,最终是在基层社会和广大民众之中形成新的思想观念、新的道德意识、新的风俗习惯和新的制度规范。各区县要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在“大宣传”的题目下,创造性地开展各种各样有益的活动。各区县要尽快试点,摸索经验,抓紧推广。

  在这里,要说明两点:一是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中,突出抓好社区(村)和家庭,是要突出重点,并非忽视“进单位、学校、军营”等活动。二是国家人口计生委提出的新的婚育观念7个方面,必须贯彻落实,但南京应有自己的特色,应有高一点的层次,明年一季度要尽快研究出来。

  2、自主创“精品”。各区县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选1-2个项目,适当集中力量,以抓好项目的落实去推进宣传教育工作“出精品”。有关项目:如“关爱女孩行动”、青少年的学校教育(包括大学)、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对非公企业的宣传教育、环境宣传、专栏宣传、互联网宣传、宣传品进村入户的宣传等方面,都是可以考虑的课题。各区县选定和实施的项目,要及时报市计生委宣教处,以便了解和掌握。

  3、市计生委拟建一个综合性的、大型的生育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目前,还在调研论证之中。

  市计生委每年组织开展精品评选活动,凡被评选上的精品,给予适当的精品项目奖励。争取在全市形成一批不同特色的精品,营造各级都有“精品”的局面。仅就宣传品而言,我们期待有标志性、有影响力、有文化艺术品味、老百姓比较认可的器物宣传载体出现,比如建筑物品、雕塑作品等精品。

  四、要进一步增强宣传教育的保障措施

  要开创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局面,必须进一步采取有力的措施,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主要是在三个方面加大力度:

  (一)要加大组织领导力度

  加强组织领导是关键。只有领导认识提高了、确实重视了,宣传教育才能有新的起色;只有具体工作的同志认真抓落实、做过细的工作,宣传教育才能有新的起色。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的主要领导同志,要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个治本之策,摆到首要位置,要经常关心和研究宣传教育工作,每年都要切实为宣传教育工作解决1-2个重点难点问题。分管领导更要一心扑在宣传教育工作上,做到具体抓、负实责,既要为主要领导当好参谋助手,又要把份内的事抓紧、抓实、抓具体。各级计生部门的宣传干部,要进一步改进作风,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提高办事效率,提高对基层工作指导的质量;要多调查总结好典型、好经验,以点带面,促进整体工作水平提高。

  (二)要加大基层基础建设力度

  一是要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宣教工作人员的能力。要按照分级负责的要求,加大明年培训工作力度。要改进培训的方法,增强培训的严肃性和针对性,提高培训的质量。市计生委宣教处要尽快拿出培训的指导性意见,下发到各区县。

  二是要加强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在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指导站、镇服务站、街道服务中心以及社区和村计划生育服务室,要有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使群众身临其中能接受到新知识,感受到浓郁的婚育文明新风。要把宣传教育的内容融入到整个阵地建设之中,要明确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人,配备必要的设施等。没有宣传教育的基础建设和充分发挥作用,人口与计生工作的繁重任务是很难完成的。2005年,市里要对部分区县、镇(街道)、社区(村)进行调研,从中总结经验,宣传典型;对如何进一步将宣传教育阵地融入整个阵地建设之中,发挥其功能,研究提出改进意见。

  三是要加强有关制度建设。各区县、镇和街道都要根据自己的实际,建立和完善简便、实用的宣传教育工作制度。

  (三)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

  张维庆主任曾提出:“要舍得在宣传教育上多花一些钱,计生部门的经费有限,但并不等于说,拿不出钱来搞宣传。要在总经费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对宣传教育的经费投入,属于政府公共财政应当给予的社会公益性投入,财政投入是宣传教育工作最基本的保障条件。这个投入的概念是指人口和计划生育大宣传的投入,包括政策法规、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投入。市计生委根据工作需要,已经加大了2005年宣传教育工作的经费投入,各区县也要相应加大投入,以适应新的一年宣传教育工作的繁重任务。同时,要进一步拓宽思路,广开财源,多渠道筹集经费,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筹措宣传教育经费的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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