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联合开展
为计划生育特困职工家庭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各区计生局、总工会:
为认真贯彻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市计生委和市总工会决定,于2005年元旦春节期间联合开展为计划生育特困职工家庭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开展为计划生育特困职工家庭送温暖活动,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从改革发展稳定的高度维护职工生产、生活、生育合法权益的需要;是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切实把计划生育特困职工家庭的冷暖放在心上,为他们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是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向依法管理、利益导向、优质服务方向转变,加快建立计划生育社会保障机制,激发广大职工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稳定低生育水平,为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南京创造良好人口环境的需要。
二、活动范围
2005年1月1日至2月9日,全市在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白下区、下关区、雨花台区、栖霞区统一开展为计划生育特困职工家庭送温暖活动。各区计生局从工会建档的2004年度市、区级特困职工家庭中筛选出10户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填写《××区属地单位在职计划生育特困职工家庭情况申报表》(见附表),于12月30日前报市计生委法规处,全市共确定80户计划生育特困职工家庭作为本次送温暖活动的对象。
三、活动要求
1、各区计生局、总工会要按照相关工作要求,认真部署,采取措施、积极行动,扎扎实实地开展为计划生育特困职工家庭送温暖活动。
2、送温暖慰问标准每户600元,其中救助金400元,由市计生委、市总工会筹集下拨;慰问品200元,由区计生局和区总工会协商联办。
3、各区计生局、总工会统一组织对本区10户计划生育特困职工家庭进行走访慰问,把一次性救助款和慰问品送上门。
4、市计生委、市总工会选择在一个城区社区举行送温暖活动仪式,统一发放救助金和慰问品,并走访慰问2户计划生育特困职工家庭,具体活动安排另行商定。
5、各级计生部门、工会组织要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送温暖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特别要做好帮困救助工作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形成全社会关心计划生育特困职工家庭的良好氛围。
南京市计划生育委员会
南京市总工会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