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口计生局,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深化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开展创新创优项目评选活动的通知》(宁人口计生委〔2011〕2号)要求,各区县人口计生局结合本区“十二五”人口计生“333”计划重点培植项目,申报了2011年度创新创优项目,经研究决定,现将《2011年度区县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创新创优项目》印发你们。
望各区县人口计生局在完成“十二五”人口计生“333”计划年度任务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勇于突破,开拓创新,出成果、见成效,力争获得全市创新创优奖并申报第三届全省综合改革创新奖。
2011年度区县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创新创优项目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