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办公室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共查阅室,也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构,要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便公众检索、查阅政府信息。
(二)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接待、办理工作,要健全接待、办理程序,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工作。
(三)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应按照规范程序,由申请人出示身份证件并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受理,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结果通知申请人。
(四)对于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转办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按照规范程序办理交接手续并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结果上报相关部门。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按照一事一申请,一事一答复的原则进行。